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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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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朝時,凡文詞經學之士及醫卜技術等專家,養於翰林院中,以待皇帝詔命應對。有畫待詔、醫待詔、棋待詔等名稱。
3.宋元時對各種工匠的尊稱。《水滸傳》第四回:「智深便道:『兀那待詔,有好鋼鐵麼?』」《醒世恆言.卷一五.赫大卿遺恨鴛鴦絛》:「女童覺被他看見,臉都紅了,道:『蒯待詔,有甚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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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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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幫助、照顧。元.張國賓《薛仁貴》第二折:「我只見麻繩背綁教他難掙䦟,著誰來把孩兒耽待。」也作「耽帶」。
2.等候、稍待。元.無名氏《符金錠》第二折:「兄弟你今朝且耽待,我忙回住宅,自有個計劃。」也作「耽帶」。
3.體諒、寬容。元.鄭廷玉《金鳳釵》第三折:「小人早晚言高語低,耽待些兒。」《紅樓夢》第八四回:「要賭靈性兒,也和寶丫頭不差什麼,要賭寬厚待人裡頭,卻不濟他寶姐姐有耽待有儘讓了。」也作「耽帶」、「擔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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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逸待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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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精蓄銳,以待對方疲倦、實力消弱時,再予以迎頭痛擊。《晉書.卷七三.庾亮傳》:「御以長轡,用逸待勞,比及數年,興復可冀。」也作「以佚待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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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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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於兒童虐待的界定尚有爭議,部分學者認為父母故意傷害且造成子女身上有明顯傷痕時,才算虐待,有些學者則主張父母任何無意的疏忽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就是虐待。[臺北市政府兒童保護專刊]將兒童虐待定義為:「父母或任何有照顧責任的人,重複、持續地對未滿十八歲的兒童(含青少年)施予身體、精神、性方面之虐待或疏忽、遺棄,而造成身體或心理上的傷害。」
兒童虐待的成因,大致以三種理論來解釋:(1)精神病學認為父母人格異常造成其對子女的虐待行為,父母人格異常包括:自尊低、依賴需求受挫及情緒剝奪、挫折容忍力低、衝動、寂寞孤立、嚴格等;(2)社會學以社會原因、社區及家庭的特質、影響父母暴力的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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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日而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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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指日可待」。見「指日可待」條。01.《隋唐演義》第七一回:「皇爺駕臨,特囑夫人蓄髮,便要取你回宮;將來執掌昭陽,可指日而待,為何夫人雙眉反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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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端待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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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多事情等待興辦、處理。如:「公司創建之際,百端待舉,請多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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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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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如:「平時多作準備,待到時機成熟,自然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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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珍待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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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列珍寶於席上,以待人選用。比喻身懷才德,待人聘用。參見「席上之珍」條。如:「他席珍待聘已多時,可惜至今仍未得遇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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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己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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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自己的身分,以謙卑的心來對待他人。《三國演義》第八回:「招賢納士,屈己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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韞櫝待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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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東西收藏在匣子裡,等待高價出售。比喻懷才待用。《後漢書.卷五九.張衡傳》:「且韞櫝以待價,踵顏氏以行止。」也作「韞玉待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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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
貓頭鷹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