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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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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傷、慘痛。《漢書.卷四九.鼂錯傳》:「法令煩憯,刑罰暴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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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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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的有爵者都集中在第一級至第四級間,構成了秦國社會的中堅。爵可以用於抵罪,甚至可以免除近親的刑罰。有爵位者才有當官的資格,爵級不同,田宅、奴僕、衣服也因之不同。秦爵出於軍功,善戰者重賞,怯戰者重罰,於是將秦人剽悍作風從私鬥移於公戰,秦軍變成為無堅不摧的百勝雄師。 廢除井田制度商鞅下令剷除井田制度中的阡陌封疆,再擴大畝的面積,授田予民,以鼓勵人民努力耕種,增加生產,授田的多寡也是依照軍功爵級而定。商鞅結合軍爵與授田,塑造了家家務農,人人奮戰的新社會。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商鞅變法英文關鍵字:Shang Yan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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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本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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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正本清源」之典源,提供參考。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今漢承衰周暴秦極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刑,是猶以鞿而御駻突,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令,籑二百章,以應大辟1>。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天人之和,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 〔注解〕
(1) 大辟: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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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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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免去。如:「免除煩惱」、「免除刑罰」。《清史稿.卷二五六.周有德列傳》:「請蠲逋賦六十餘萬,暨察出逃亡荒蕪虛增田額戶口凡四十萬有奇,悉予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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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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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罰的名稱。如主刑、從刑、拘役、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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釁起蕭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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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公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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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典,『眚災肆赦』;周公作戒,『勿誤庶獄』;伯夷之典,『惟敬五刑,以成三德』。由此言之,聖賢之政,以刑罰為首。往者斷獄嚴明,所以威懲姦慝,姦慝既平,必宜濟之以寬。陛下即位,率由此義,數詔群僚,弘崇晏晏。而有司執事,未悉奉承,典刑用法,猶尚深刻。斷獄者急於篣格酷烈之痛,執憲者煩於詆欺放濫之文,或因公行私,逞縱威福。■《後漢書.卷六三.李杜列傳.李固》臣聞君不稽古,無以承天;臣不述舊,無以奉君。昔堯殂之後,舜仰慕三年,坐則見堯於牆,食則堯於羹。斯所謂聿追來孝,不失臣子之節者。太尉李固,因公假私,依正行邪,離閒近戚,自隆支黨。至於表舉薦達,例皆門徒;及所辟召,靡非先舊。或富室財賂,或子婚屬,其列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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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汗浹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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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57),漢高祖劉邦之子,繼漢惠帝即位。施政採黃老治術,尊行道家的無為而治。仁慈恭儉,廢除殘酷的刑罰。天下豐殷,四境和平。
(2) 勃:周勃(?∼西元169),西漢沛縣人。秦末跟隨劉邦起義,屢立軍功,封絳侯。後平呂氏之亂,迎文帝即位,拜右丞相,卒諡武。
(3) 決獄:判決獄訟。
(4) 錢穀出入:賦稅收支。錢穀,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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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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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財富的方式。以兵吏為例,他們為了追求個人財富,舞弄文字技巧歪曲擾亂法律條文,盜刻印章偽造文書,不怕刑罰加身,只為貪圖他人賄賂的豐厚錢財。後來「舞文弄法」被用來指舞弄文字技巧,歪曲法律條文。如南朝梁沈約〈授蔡法度廷尉制〉:「州郡姦吏,恣其取捨,舞文弄法,非止一塗。」,指出州郡的姦吏任意妄為,玩弄文字以擾亂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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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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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稱行為觸犯《刑法》或依其他法律應處以刑罰的法律事件,相對於民事的法律事件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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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