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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出法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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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一說出,法律效力隨即有效執行。君主時代的文告中常用此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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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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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事、物所持的觀點。《儒林外史》第四九回:「難道大場裡同學道是兩樣看法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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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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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師徒授受自成一家之說的學風。後泛指學術、文藝相傳的流派風格。《後漢書.卷七九.儒林傳上.序》:「於是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
2.治家的法則。《宋書.卷四二.王弘傳》:「弘明敏有思致,既以民望所宗,造次必存禮法,凡動止施為,及書翰儀體,後人皆依倣之,謂為王太保家法。」《三國演義》第二五回:「吾於皇叔俸內,更加倍與之。至於嚴禁內外,乃是家法,又何疑焉?」也作「家規」、「家約」。
3.俗稱扑責家人的刑具。《醒世恆言.卷一九.白玉孃忍苦成夫》:「左右!快取家法來,弔起賤婢打一百皮鞭。」《孽海花》第二六回:「彩雲道:『這個請陸大人放心,我再吵鬧,好在陸大人會請太太拿家法來責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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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數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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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數學上乘方數相乘除,其指數變化有一定的規律,由此所歸納出的定則,稱為「指數法則」。通常指數法則有三個基本定理:(1)同底的乘方數相乘除,其指數須相加減。如:〔(X的二次方)乘(X的三次方)〕等於(X的五次方);〔(X的三次方)除以(X的二次方)〕等於(X的一次方)。(2)乘方數的乘方數,其指數須相乘。如:〔(X的二次方)的三次方〕等於(X的六次方)。(3)兩數相乘除的乘方,等於兩乘方數的相乘除。如:〔(X乘Y)的二次方〕等於〔(X的二次方)〕乘(Y的二次方);〔(X除Y)的二次方〕等於〔(X的二次方)除(Y的二次方)〕。
2.指認一函數為指數函數的定律,也稱為「指數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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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回憶法method_of_free_re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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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藉由回憶法(recall method)來測量記憶。回憶法在實際測驗時可分為兩類,其中將已知的刺激項目或訊息重新表現出來,若對回憶的項目與訊息資料在次序上不加限制,任其受試者發揮者稱之為自由回憶法(free recall method);而若是要求受試者必須按照一定程序回憶實驗項目或訊息者則稱為序列回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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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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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學法」是由美國南加州大學克拉申和特瑞爾(Krashen and Terrel)在一九八三年創立,強調以學習者為教學中心,目的是幫助初級語言學習者能在自然、溝通的情境中成為中級語言學習者。
克拉申和特瑞爾基於第二語言習得理論(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提出五項假說作為該教學法之學理依據: 1.習得與學習假說:初級學生在自然的、溝通的情境中容易在無意間習得語言(acquiring language),而不是有意識地學習語言(learning language)。語言習得指的是經由潛意識地透過可理解的語法及實際溝通的目的而使用語... |
探究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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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是指由學生主動去探尋問題,並尋求解決問題的過程,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所採用的詰問法(產婆法),即與今日之探究法意義相近,可以說是早期的探究式教學法。探究教學法是一種有系統、有組織的教學策略,乃利用循序漸進的問題技巧,設計周密的教學歷程,以培養兒童明確的認知概念、客觀的處事態度、獨立的思考能力,以及正確的價值觀念。
在教學法或教育心理學領域中,探究法常與發現法相互並用,是現代的啟發式教學法。美國教育學者布魯納(J.S. Bruner)是近代提倡探究教學最力的一位,認為求知是一個過程而非成果,學生並非只是知識的接受者,更應該是主動的探究者。此法原本源於自然科... |
現象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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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學方法是指胡塞爾(E. Husserl, 1859~1938)在現象學(phenomenology)中提出的哲學方法,主要有「存而不論」(epochè)(參見「現象學存而不論」)、本質直觀(eidetic intuition)或本質描寫(eidetic description)、現象學還原(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參見「現象學還原」)、以及「意向性分析」(intentional analysis)等諸多方法。
十九世紀下半葉,原為數學家與邏輯學家的胡塞爾,在面對心理主義(psychologism)、歷史主義(historicism)、世界觀... |
法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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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道教的信徒受戒時,由師所授的名號。也稱為「法名」、「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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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度制調值標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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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記錄漢語聲調的方法。由趙元任發明。先畫一個縱座標,表示音高,後從最低到最高分成五個音高標準點,每點為一度,自下而上分別用「1、2、3、4、5」標記,各點名稱依次為「低、次低、中、次高、高」五等。聲調如是直線型,只須記起點與終點的度數;如是曲線型,須加記曲折起落的度數。如國音的四聲調值就是:陰平:55;陽平:35;上聲:214;去聲: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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