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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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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魏書.卷七七.高崇列傳》:「古人有言,一人當取千萬人懼,豺狼當道,不問狐狸。明公荷國重寄,宜使天下知法。」
個人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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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或追求私利的)還是「利他的」(以群體或社會為方向)傾向。同時,貶低個人地位的社會也可以分為以「刑」作為手段(例如中世紀的歐洲)或以「羞辱」作為手段(例如日本,違反群體規範的個人便是「讓祖先蒙羞」)的社會,在後者的社會裡,人們必須不斷回顧自己的言行,以確保那樣的行為是「可以被接受的」(這種現象又稱為團體迷思)。衡量一個社會是否是「個人主義」的標準則會隨著時間和國家而改變。舉例而言,日本社會是非常以群體為取向的(例如「決定」往往是由團體的共識所達成,而非個人),而且也被稱為「人格發展緩慢」(與西方國家相較)的社會。美國...
小懲大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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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本《易經.繫辭下》:「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意謂受到小懲,而有大警誡的作用,可免將來再重犯過錯。《魏書.卷九七.島夷桓玄傳》:「猶冀玄當洗濯胸腑,小懲大誡,而狼心弗革,悖慢愈甚,割據江湘,擅威荊郢。」也作「小懲大戒」。
頂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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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如:<論語‧子路>:「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不中;刑不中,則民無所錯手足。」 參考資料(註一) 董季棠著:《修辭析論》,台北:益智書局,1985年11月三版。頁385-399。(註二)蔡宗陽著:《應用修辭學》,台北:萬卷樓圖書,2001年5月初版。頁207-215。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頂針英文關鍵字:thimble
羽毛未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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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曾聽說,一隻鳥在羽毛還沒長豐滿之前,不可以高飛;一個國家在法令還沒有制定之前,不可以嚴刑處;在照顧還不夠時,不可以派使百姓做事;在政教還推動不順的時候,不可以交付大臣其他任務。今天先生你遠道來向我建言,我很感激,但目前條件尚未成熟,改日再向你請教。」蘇秦在秦國耗費了所有資財,上書十多次,但都不被採納,只有無奈的返家。後來「羽毛未豐」這句成語,就從原文中「毛羽不豐滿者」演變而出,用來比喻勢力或能力不夠雄厚,還不足以獨當一面。
殺人越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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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將殷地分封給康叔時,發布了一篇〈康誥〉,內容是訓勉康叔要如何治理國家。大意是說:文王明德慎,愛民任賢,才得以受天命,滅殷國。現在將殷地封給你,希望你能遵循文王之道,任賢能、尊古訓、順民心,將封地治理好。治理百姓是不容易的,特別在刑的輕重,更要謹慎小心,刑合理公平,人民才會信服。如果是自發性的犯罪,搶劫作亂,殺人搶劫,強橫地為非作歹而不怕死,這種盜賊,就應該殺死。後來「殺人越貨」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指殺人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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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割去鼻子的刑。《戰國策.楚策》:「王曰:『悍哉!』令劓之,無使逆命。」《新唐書.卷二一六.吐蕃傳上》:「其刑,雖小罪必抉目,或刖、劓。」
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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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所犯的錯承受應得的懲。如:「他平日作惡多端,如今下獄,真是罪有應得。」
玩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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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做具有風險或壞事的人最後終將受到懲。語本《左傳.隱公四年》。[例]他若再如此胡作非為,終有玩火自焚的一天。
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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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物最精粹、精美的部分。《史記.卷二七.天官書》:「視封疆田疇之正治,城郭室屋門戶之潤澤,次至車服畜產精華。」《後漢書.卷六二.荀淑傳》:「榮辱者,賞之精華也。」也作「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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