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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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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示威,自字面上看,抗是指因事不合理而提出反對意見;示威是表現威力。〔左傳〕有云「叛而不討,何以示威?」今多指利用遊行、聚會或其他形式來反映對某一政治行為、公共事務的反抗力量。自政治學的立場說,抗示威是壓力團體所進行之政治活動中,對政策不滿所表達的一種手段。美國學者特諾(Ralph H. Turner)認為:抗行動乃在表達怨憤,是對錯誤或不正義的指控,抗者無法直接以其自身力量去改善困境,因而用抗行動吸引其他人對此的注意。另一學者艾辛吉(Peter Eisinger)認為:抗是種干擾性的集體行動,以供弱勢團體提高其在政治過程中的交涉能力。所以抗者組成「抗性團體」,聲明其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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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時政或政治人物的批評論。《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張溫傳》:「豔性狷厲,好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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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討論。《三國志.卷一三.魏書.鍾繇華歆王朗傳.鍾繇》:「此大事,公卿群僚善共平。」《新唐書.卷五六.刑法志》:「死罪,中書、門下五品以上及尚書等平之。」
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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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拉松(A.A. Glatthorn)於〔課程領導〕(Curriculum Leadership, 1987)一書中,認為古德拉(John Goodlad)的課程分類概念仍不太理想,於是進一步將課程區分為六類:建的課程(recommended Curriculum)、書面的課程(written curriculum)、支持的課程(supported curriculum)、教導的課程(taught curriculum)、測驗的課程(tested curriculum)和習得的課程(learned curriculum)。
  建的課程乃個別學者、專業協會、改革委員會和政策決...
教師申訴評委員會教師申訴評組織及評準則是教育部依據教師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於民國八十五年八月十四日訂定。相關教學資源請參考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目錄1 條文2 主要重點2.1 本法適用情況2.2 教師申訴之主管機關2.3 各級主管機關申訴評委員會之組織2.4 專科學校申評會之組織2.5 教師...
新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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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分類的主條目是新興題。環境教育環境教育#1環境教育/珊瑚白化環境教育#1/珊瑚白化雙語班雙語班/南港國小
瞽言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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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和草野平民的言論。常用作自謙之詞。後形容自己的意見粗淺,不夠成熟。《南齊書.卷二八.劉善明傳》:「不識忌諱,謹陳愚管,瞽言芻,伏待斧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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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地方民意機關。由市民選舉員,並由員互選長、副長各一人組成,代表市民決各種市政事務,並受理人民請願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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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獨任庭」之相對概念。指有三人以上之法官出庭共同審理訴訟案件,稱為「合庭」。一、二審法院的合庭,都由三位法官組成,以庭長為審判長,庭員一人為受命法官,另一庭員為陪席法官;三審法院的合庭則由五位法官組成,包括一位審判長和四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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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的論、意見。漢.蔡邕〈上封事陳政要七事〉:「誠當博覽眾,從其安者。」《三國演義》第八○回:「陛下若不從眾,恐旦夕蕭牆禍起,非臣等不忠於陛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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