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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文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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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nǚ zhēn wén |
解釋:
我國金代女真人參照漢字所創制的文字。分為大字、小字兩種。女真大字於金太祖天輔三年制定頒行。金熙宗天眷元年又制新字,於皇統五年頒行,稱為「女真小字」。金亡後,女真字在東北地區仍有少數人使用。明代中葉後,逐漸廢行。如今流傳下來的女真文字只有一種,為明代所編華夷譯語中所收錄的女真館來文、女真館雜字及一些石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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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女真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