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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尺法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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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ān chǐ fǎ |
解釋:
法律。古代把法律條文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稱法律為「三尺法」。《史記.卷一二二.酷吏列傳.杜周》:「君為天子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明史.卷一九三.列傳.翟鑾》:「按律,籍沒止三條,謀反、叛逆及奸黨耳。不合三尺法,何以信天下?」簡稱為「三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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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三尺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