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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員(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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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韓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務員係大陸地區高等學校中負責各學系內教學行政工作的人員。在系教學祕書指導下進行日常教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安排課程,分配教室。力求排課科學合理,有利於學生學習。適當照顧新進的教師,及時進行必要的臨時調課,以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2)教材供應。掌握出版訊息,及時預定教材,妥善保管購回的教材,按時發放給學生;(3)考勤和學籍管理。定期公布學生出勤情況,及時登載學生考試成績,並報學校教務處備案;(4)調查研究。定期了解、分析學生學習情況,認真蒐集和聽取學生對教學的意見,並及時回饋給有關人員;(5)注意教學資料的蒐集、積累、整理和保管,協助建立教學資料檔案,包括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習檔案和教學文件檔案。通常由具有中等專業教育和高中畢業學歷的人擔任。在規模不大的系中,不設此職位,其職務由教學祕書或其他人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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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務員(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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