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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身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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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gào shēn |
解釋:
唐代朝廷任命官員的符。即現代的委任狀或文憑。《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二:「而今空名大將軍告身,只換得一醉。刺史也不難的,只要通得關節。」也作「告劄」、「官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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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告身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