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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俞懿嫻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得一」就是說得到自然之道的作用,語見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老子正詁〕的作者高亨認為老子書中的「一」有三義:一是指己身(如「載營魄抱一」),二是指太極(如「道生一」),三是指道,這裡「得一」的「一」是指道。事實上三者一矣,一者三矣。「一」本是「道」的別名,老子認為自然之道先乎天地而生,是宇宙萬物的基始源頭,同時道普遍永恆,抽象不可見、不可名,只有以數目之始「一」來表述。如果能體悟妙道就可謂「得一」或「抱一」(參見「抱一以為天下式」);以「道」先天地生,為萬有創化之源的太極,可說 「道生一」(參見「道生一」);實則「一」即「道」,「道」即「一」。不過這裡「得一」的「得」字,除了有得到或掌握的意思,尚有更深一層發揮功能的意思。第三十九章就在說明自然之道在萬有之始發揮作用,使得天因而垂象清明,地因而安定不動,神因而變化神奇莫測,低下之處如河川山谷因而滿盈,萬物因而生機盎然,王侯因而能作天下百姓的君長。總而言之,在老子看來,自然之道是一項美滿原理,事物有了道的作用,皆可有美滿良善的發展。反之,違背自然之道,或者自然之道喪失功能的時候,就如下文說的「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貴高將恐蹷」,天崩地裂,神消谷竭,萬物滅絕,侯王潰亡。由此可見自然之道是宇宙萬物與人類社會存在的依據,所以老子勉勵人當善守自然之道,使天地萬物、人類社會得到「道」的功能作用,才有美好的發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得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