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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項目培訓(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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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祝軍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引進項目培訓是大陸地區按照自國外引進技術與設備項目時,對負責資料翻譯、技術研討、具體操作、實驗改進和指揮管理等方面工作人員所作的培訓,屬崗位培訓的範疇。引進項目培訓的基本要求是:緊扣引進項目,配合實際需要,幹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以求直接有效地提高生產技術。大陸改革開放初期,這類培訓基本上是依靠外國專家,採用「送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進行;近來為了節省開支,提高效果、效率和效益,越來越多的行業、企業改由本系統、本部門、本單位教育機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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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引進項目培訓(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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