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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期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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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qǐng qí |
解釋:
1.古代婚嫁六禮中的第五禮。男方以婚期告知女家,以徵求女家同意。《禮記.昏義》:「納徵、請期。」唐.孔穎達.正義:「請期者,謂男家使人請女家以昏時之期,由男方告於女家,何必請者,男家不敢自專執,謙敬之辭,故云請也。」 2.請求給予期限。《左傳.昭公十四年》:「請期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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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請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