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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難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liú nán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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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留難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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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iú nán |
解釋:
故意刁難,阻留。漢.桓寬《鹽鐵論.本議》:「今釋其所有,責其所無。百姓賤賣貨物以便上求,間者郡國或令民作布絮,吏留難與之為市。」《文明小史》第一五回:「從前說中國釐捐局留難客商,客商見了都要頭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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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留難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