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借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āng jiè |
解釋:
商量借用。如:「選委會向各中、小學商借場地,作為政見發表會用。」《清史稿.卷一五七.邦交志五》:「中國亦允由德州至正定府及由兗州府或幹路中之他處過濟寧州至開封府兩支路,於十五年內由中國自行籌辦,並聲明儻用洋款,須向德華公司商借。」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商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