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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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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cún zhèng xìn hán |
解釋:
具有法律上舉證效力的信函文件。是一種我國郵政特有的業務。必要時郵局可以證明寄件人的確寄給收件人這樣一封信。不過只限於國內地區。手續上,寄件人必須準備一式三份內容完全相同的信函,正本一份寄給收件人,兩份副本分別由郵局和本人保存。三份都要簽名蓋章。郵局從交寄的那一天算起,保管三年,期滿後就銷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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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存證信函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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