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郵政儲金轉存制度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yóu zhèng chú jīn zhuǎn cún zhì dù |
解釋: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郵政儲金轉存制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yóu zhèng chú jīn zhuǎn cún zhì dù |
解釋:
指郵局將吸收的存款全數轉存中央銀行。因為郵局不是金融機構,所以其吸收的存款不能從事放款業務,全數轉存中央銀行。民國81年1月以後,中央政府為增加郵政儲金自行運用的彈性,新增郵政儲金可自由轉存各銀行並購買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及中央銀行發行的單券。民國86年12月起可購買經中央銀行、財政部(目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交通部共同研商決定可投資的債、票券。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郵政儲金轉存制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