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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口(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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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殘疾人口指總人口中屬於殘疾人部分的人口。據聯合國調查統計,世界各類殘疾人口總數在四點五億以上,占世界總人口的百分之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在大陸地區,殘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的人。據統計大陸地區現有殘疾人口約有五千多萬。就殘疾人口的發展趨勢而言,盲和殘視兒童發生率明顯下降,聾童和重聽兒童的發生率將得到控制,並且由於計畫生育與優生優育措施的推行和普及,智力落後兒童的發生率也可望逐步得到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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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殘疾人口(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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