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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政放權(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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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楊秀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簡政放權係指大陸地區簡化行政管理,下放辦學權力。簡政放權是大陸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其主要內容有:基礎教育由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基礎教育管理權屬於地方;要擴大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學校逐步實行校長負責制;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自己發揮綜合部門的職能,負責統籌規劃、政策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信息溝通、保障服務,從而由以往的以單純的行政手段對學校進行直接的行政管理,轉變為採取經濟、行政、法律、政策、學術、信息的綜合手段等。在放權的基礎上,精簡教育行政機構和簡化行政管理手續,達到提高辦事效率和管理效益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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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簡政放權(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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