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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授課用語(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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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盤福軍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民族授課用語是指大陸地區少數民族教育課堂教學使用的語言。除漢語外,中國五十五個少數民族大多有自己通用的語言,部分民族有自己的文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在大陸地區,除使用漢語作為授課用語外,各少數民族語言亦作為授課用語。藏、蒙古、朝鮮、維吾爾、哈薩克等民族從普通教育到高等教育在部分專業或民族中、小學使用本民族語言作為授課用語。壯、彝、傣、侗、苗、布依、哈尼、傈僳、拉祐、納西、景頗、白、柯爾克孜、錫伯、烏孜別克、俄羅斯等二十餘個民族在中小學教學中使用該民族語和漢語,實行雙語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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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民族授課用語(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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