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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凡舉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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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fā fán jǔ lì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fā fán jǔ lì
解釋:
加以分類,並予舉例,說明全書通例。明.焦竑《玉堂叢語.卷四.纂修》:「高帝以宋濂為翰林學士,令總修元史。時編摩之士,皆山林布衣,發凡舉例,一仰於濂。」也作「舉例發凡」。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發凡舉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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