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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yí qì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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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遺棄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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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yí qì |
解釋:
1.丟棄、棄而不顧。《書經.皋陶謨》:「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俊乂在官」句下唐.孔穎達.正義:「使九德之人,皆得用事,事各盡其能,無所遺棄。」《三國演義》第九六回:「因此軍資什物,不曾遺棄。」 2.法律上指負有扶養的義務而不履行者,稱為「遺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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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遺棄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