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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問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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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ǐ wèn |
解釋:
1.審理、訊問。《元史.卷一○二.刑法志一》:「其鬥訟、婚田、良賤、錢債、財產、宗從繼絕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從本管理問。」《水滸傳》第二六回:「因此官吏通同計較道:『這件事難以理問。』」 2.職官名。元代行省有理問所,置理問等官,負責檢查核驗法律實施情況,明朝以後則屬布政司直屬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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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理問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