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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彩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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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uó cǎi |
解釋:
1.奪得勝利。如:「今年世界少棒賽,又是中華民國奪彩。」 2.失去光彩。明.陳汝元《金蓮記》第一五齣:「詞苑飛龍,天孫為之奪彩。譚叢掞鳳,神女因此傾瀾。」 3.古時分封的采邑被上位者收回,稱為「奪彩」。也作「奪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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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奪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