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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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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ōu zhí |
解釋:
1.捉捕、擒拿。《後漢書.卷八二.方術傳下.劉根傳》:「太守史祈以根為妖妄,乃收執詣郡。」《陳書.卷二九.毛喜傳》:「子高謀反,即欲收執,何為更如是邪?」 2.收存。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這張文書,請居士收執者。」《三國演義》第一○五回:「既丞相有戒約,長史可收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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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收執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