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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lì fǎ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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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曆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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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ì fǎ |
解釋:
推算日月、星辰的運行,以定歲時、節令的方法。依不同文化、時代而有分別。以太陽為基準的,稱為「陽曆」;以月亮為基準的,稱為「陰曆」。我國的農曆則以陽曆為主,陰曆為輔,是陰陽合曆。《新唐書.卷二五.曆志一》:「曆法尚矣,自堯命羲、和,曆象日月、星辰,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其事略見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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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曆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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