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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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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白雪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於一九八五年五月頒布的重要文件,對大陸地區在二十世紀末的教育改革影響很大。其內容包括五大部分,要點如下:(1)教育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質,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社會主義建設必須依靠教育。」因此,建議「從教育體制入手,有系統地進行改革。」(2)把發展基礎教育的責任交給地方,有步驟地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實行基礎教育由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是改革教育體制的基礎一環,因而提議分批分次實現九年義務教育。(3)調整中等教育結構,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使職業技術教育在高中階段大致與普通教育對等。(4)改革高等學校的招生計畫和畢業生分配制度,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5)加強領導,成立國家教育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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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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