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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斧伐柯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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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āo fǔ fá kē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cāo fǔ fá kē
解釋:
持斧頭砍木以製斧柄,只要按照手中斧柄的長度即可。語本《詩經.豳風.伐柯》:「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唐.孔穎達.正義:「執柯以伐柯,比而視之。舊柯短,則如其短;舊柯長,則如其長,其法不在遠也。」比喻就近取譬。《文選.陸機.文賦.序》:「至于操斧伐柯,雖取則不遠。若夫隨手之變,良難以辭逮。」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操斧伐柯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