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衙官屈宋 - 教育百科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yá guān qū sòng |
解釋:
以屈原、宋玉為屬官。語本《新唐書.卷二○一.文藝傳上.杜審言傳》:「吾文章當得屈、宋作衙官,吾筆當得王羲之北面。」後用以稱讚自己或他人的文才出眾。《聊齋志異.卷四.羅剎海市》:「先生文學士,必能衙官屈宋,欲煩椽筆賦『海市』,幸無吝珠玉。」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衙官屈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