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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末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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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ēi mò |
解釋:
1.形容低微卑賤的地位。《後漢書.卷五七.欒巴傳》:「雖幹吏卑末,皆課令習讀,程試殿最,隨能升授。」《陳書.卷二○.到仲舉傳》:「韓子高蕞爾細微,擢自卑末,入參禁衛。」 2.自稱的謙詞。宋.王楙《野老紀聞》:「子由代兄作中書舍人,啟稱:『伏念某草茅下士,蓬蓽書生。』子瞻以筆圈『伏念某』,用『但卑末』三字。」《董西廂》卷三:「侵晨等到合昏個,不曾湯個水米,便不餓損卑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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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卑末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