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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晉齋法帖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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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bǎo jìn zhāi fǎ tiè |
解釋:
南宋曹之格所摹刻的匯刻叢帖,十卷。北宋米芾獲得晉朝王羲之《王略帖》、王獻之《十二月帖》及謝安《八月五日帖》墨跡,因而名其齋為「寶晉」。崇寧三年(西元1104)米芾擔任無為軍知州(今安徽無為)時,曾將三種書法刻於石上,後遭兵火損壞,幸經無為守葛祐之翻刻,而與殘石同列官舍。至曹之格任無為通判時,又重行摹刻,並增入家藏《晉帖》及米芾書多種。到咸淳四年(西元1268)刻成,標題為「寶晉齋法帖」。今傳本已非原面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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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寶晉齋法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