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詭辭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guǐ cí |
解釋:
1.說假話,搪塞敷衍。《穀梁傳.文公六年》:「故士造辟而言,詭辭而出。」也作「詭詞」。 2.虛妄飾詞,顛倒黑白。《漢書.卷八七.揚雄傳下》:「析辯詭辭,以撓世事。」也作「詭詞」。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詭辭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