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包分配(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不 | |
包 | |
分 | |
配 | |
( | |
大 | |
陸 | |
地 | |
區 | |
)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何永魁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不包分配」是與「統包統分」相對而言,係指大陸地區高等教育中的各級各類院校只負責培養學生,學生畢業後自謀職業,國家不再負責對畢業生實行統一分配的制度。 一九八○年代以前,大陸高等學校一直實行的是統包統分的畢業生就業制度。當時,由國家全部承擔高等學校學生的培養費,學生畢業後,也全部由國家計畫分配到國有制單位當國家幹部。此種制度,適應了當時的計畫經濟制度。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原有的分配制度與新的經濟運行機制越來越不協調。國務院批准了國家教委提出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即〔中期方案〕,提出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逐步實行畢業生自主擇業,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雙向選擇」制度。由「統包統分」過渡到「雙向選擇」。由此打開了「統包統分」一貫制的缺口,從雙向選擇開始逐步達到國家不包分配的目的。 自一九九四年開始,大陸地區的政策逐漸過渡到實行大學生全部收費,並且相應地讓大學生「自主擇業」。「不包分配」的制度從此成為歷史。(參見「畢業生分配制度」)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不包分配(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