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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高中幼師班(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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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業高中幼師班是大陸地區一九八○年代以後發展起來的一種培養幼兒教師的組織形式。也稱「幼師職業班」。招收初中畢業生,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課程設置分政治課、文化課、專業課三大類;專業課包括幼兒師範專業必修的基本課程,注重實際的幼教職業技能訓練。畢業生大多成為工廠、農村、街道等舉辦幼兒教育機構的師資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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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業高中幼師班(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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