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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普通中等教育(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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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田蜀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民族普通中等教育是指大陸地區對少數民族實施的普通中等教育。實施機構為普通中學、民族中學以及設在城鎮重點中學的民族班。學制分三年制、六年制不等。除按國家規定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畫進行教學外,並採用符合當地民族和地區特點的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在民族聚居區的普通中等學校中,有語言和文字的民族,一般使用雙語、雙文教學。在西藏、新疆、內蒙等地的中等學校中,初中階段以使用本民族語文為主進行教學,高中階段以使用漢語文為主進行教學。一九九三年,全大陸地區接受普通中等教育的少數民族學生有三百一十三萬七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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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民族普通中等教育(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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