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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性解決問題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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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reative Problem-Solving |
作者: | 陳淑絹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創造性解決問題係由帕恩斯(S.J. Parnes)所發展,指一種用來解決問題的有系統的方法。其和一般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同之處在於強調解決問題者在選擇或履行解決方法之前,要盡可能地想出多樣性的變通辦法。因此其目的在提供連續性的過程,使個人能從盲目摸索中進行工作而獲致創造性、改革性或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並增進個人全部的創造性行為。創造性解決問題所包含的步驟為「發現事實→找出問題→產生想法→尋求解決方法→尋求接納」。 「發現事實」係指蒐集資料後,由許多不同觀點、不同訊息、不同印象及感覺中來審視情境;「找出問題」係對主要問題及次要問題作很多可能的陳述;「產生想法」係對問題陳述發展出很多選擇性和可能性的反應並加以列表;「尋求解決方法」是為了檢查或評鑑所有的意見,列出很多可能的批判標準;「尋求接納」是考慮所有能給予幫助或支持的可能來源,並表示出潛在的實行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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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創造性解決問題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