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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服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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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ài fú |
解釋:
1.年五十則可做官從政。語本《禮記.曲禮上》:「五十曰艾,服官政。」後指五十歲。北周.王襃〈太保吳武公尉遲綱碑銘〉:「及年踰艾服,任隆臺袞。」 2.任事、服勞。《晉書.卷三三.鄭沖傳》:「艾服王事,六十餘載。」 3.古時罪犯的刑服。南朝梁.任昉〈為王金紫謝齊武帝示皇太子律序啟〉:「教清中世,艾服懲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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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艾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