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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棄嫌 - 教育百科
ˋ
ˊ
  • 漢語拼音 qì xiá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qì xián
解釋:
厭惡不喜歡,不願接近。《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小姐若不棄嫌,欲待螟蛉為女,意下何如?」《紅樓夢》第四二回:「你不棄嫌,我還有幾件也送你罷。」也作「嫌棄」。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棄嫌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
屬性: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相似詞: 【嫌】【揀擇】
相反詞: 【愛】
對應華語: 嫌棄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_棄嫌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khì-hiâm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動] ] 嫌棄。厭惡不喜歡,不願接近。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棄嫌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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