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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率(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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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王厥軒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普及率又稱基礎教育普及率。在大陸地區所謂普及率,係指比標準畢業年齡大一至二歲的同齡人口中的畢業生數與比標準畢業年齡大一至二歲的同齡人口總數的百分比。按標準畢業年齡推遲一至二歲計算,在於表示同齡人能達到畢業程度之比重,與此同時,亦能綜合標示某層次教育按量之普及程度。一般而言,普及率分小學與初中兩類,其公式為: 1.小學普及率公式為: Ux=(十四歲的人口中小學畢業生數/十四歲的人口總數)× 100% 2.初中普及率公式為: Uc=(十八歲的人口數中初中畢業生數/十八歲的人口總數)×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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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普及率(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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