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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津貼(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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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蔣鳴和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班主任津貼係給予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教師班主任的一種崗位津貼,自一九七九年開始執行。 全日制普通中小學班主任凡能履行班主任職責,並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者,可享受班主任津貼。每月發放班主任津貼的標準一般定為:中學每班學生人數在三十五人以下發五元,三十六人至五十人發六元,五十一人及以上發七元;小學每班學生人數在三十五人以下發四元,三十六人至五十人發五元,五十一人及以上發六元。中小學每班學生人數在二十人以下的,可酌情減發。班主任從任命之月起,按月發給班主任津貼;免去班主任,應從不擔任班主任的下月起停發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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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班主任津貼(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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