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工學習日(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職 | |
工 | |
學 | |
習 | |
日 | |
( | |
大 | |
陸 | |
地 | |
區 | |
)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孫玉良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工學習日是大陸地區由企業統一規定的職工學習時間。一九五一年三月一日教育部頒發的〔職工業餘教育暫行實施辦法〕規定,在不影響生產及工人健康的原則下,廠礦企業行政、工會及有關方面,通過協商,統一分配職工業餘活動時間,具體規定每周固定的學習日。較分散的小廠及行業工人,由地區人民政府規定統一的學習日。 上項辦法頒發後,一般地區和廠礦企業都規定每周內二至三個下班後的業餘時間為職工學習日。迨至一九五八年前後,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各單位採取脫產(離職進修)、半脫產、業餘等多種形式的職工教育和培訓,實際上已經突破和不再實施〔職工業餘教育暫行實施辦法〕中關於業餘學習時間的規定。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工學習日(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