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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情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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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duó qíng |
解釋:
1.古代官員遭父母之喪,但喪期未滿而強使出仕。《陳書.卷二七.姚察傳》:「修身立德,白首不渝,雖在哀疚,宜奪情禮,可員外散騎常侍,封如故。」《儒林外史》第七回:「官小,與奪情之例不合。這奪情,須是宰輔或九卿班上的官。」也作「奪禮」。 2.違背情理。如:「倘有奪情之舉,易激起公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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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奪情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