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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學大綱〕(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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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幼兒園教學大綱〕是有關幼兒園各科教學的指導性文件;分「說明」與「正文」兩個部分。其中,「說明」部分主要闡述各學科教學的目的要求、教材編選原則、教材的排列及教學中應予注意的有關事項等;「正文」部分則按照知識的邏輯體系與兒童的認知規律,對教材內容、時數等作出系統地規定。〔幼兒園教學大綱〕是編寫幼兒園各科教材教法和幼兒園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也被用於檢查和衡量幼兒園教師的教學工作品質及評定幼兒的學習成績。中國大陸教育部於一九八一年十月頒發的〔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中對幼兒園各科教學大綱有具體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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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幼兒園教學大綱〕(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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