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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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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意仁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於一九二二年正式成立,當時的名稱叫做「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在抗日戰爭中曾經過改組,建立了群眾性的青年抗日救國組織。一九四九年四月正式建立「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從一九五七年開始正式改名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簡稱「共青團」。 共青團的章程曾幾經修改,現在執行的團章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於一九九三年五月十日通過的。 團章的總則中規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綱領,以馬克斯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行動指南,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武裝全團,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全國各族青年,為將國家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最終實現共產主義的社會制度而奮鬥。」 依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章]第一章第一條規定:「年齡在十四周歲以上、二十八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願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年滿二十八周歲,如果沒有擔任團內職務 ,應辦理離團手續。」 青年團的全國代表大會是全國青年團的最高領導機構。青年團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上一屆團中央委員會負責召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全國代表大會的名額及產生辦法,由團中央委員會決定。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全國代表大會的主要職責是:(1)審查和批准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報告;(2)討論和決定全團的方針、任務和有關重大事項;(3)修改團的章程。(4)選舉團中央委員會。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團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團的全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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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