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國民義務教育 - 教育百科
ˊ
ˊ
ˋ
ˋ
ˋ
ˋ
  • 漢語拼音 guó mín yì wù jiào yù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guó mín yì wù jiào yù
解釋:
全體國民所應接受的基本教育。自民國五十七學年度開始,我國義務教育由六年延至九年,前六年為國民小學,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民國七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立法院通過「強迫入學修正案」,明定六歲到十五歲國民應強迫接受國民教育,否則得科父母或監護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科罰至入學為止。其宗旨在培養健全國民,使具有基本的生活知能及國民道德。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國民義務教育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