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勞務成本原則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rinciple of Service Cost
作者: 蓋浙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勞務成本原則」是指租稅負擔的分配,依政府對於納稅人所提供的勞務(服務)為標準而定。但這個原則僅可適用於公營事業,如郵政、水電、交通等依服務的程度而獲取報償,並不能用之於稅負的分配。政府公共支出如國防、治安等費用,就不能以個人所得到政府服務的多少或獲利的多寡來計算稅負,且此等支出亦不能分割給每個負稅人,所以個人稅負分配不能應用此一原則。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勞務成本原則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