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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幾里德分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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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uclidean Zoning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自從紐約市在1916年開始實施建築分區管制後,分區(zoning)成為土地使用管制最常用的方式,其中又以歐幾里德分區最為人所熟知。歐幾里德分區之來源係1926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判決「歐幾里德村對阿姆不勒(ambler)不動產公司訴訟案」,支持歐幾里德村綜合分區管制條例而一舉成名。位於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郊區的歐幾里德村,為避免克里夫蘭市工業區漫延對該村居民安全與健康造成威脅而制定綜合分區管制條例,以分區方式規定住宅、商業、工業等土地使用之區位與使用之強度(基地大小與高度)。對於不動產開發商而言,此種分區管制降低了土地開發的價值,因而有阿姆不勒不動產公司對歐幾里德村之控訴案,其案由歐幾里德村所制定之分區管制條例為一不公平且違背憲法保障人民之利益。美國最高法院在判決此案時指出此種分區管制並非「沒有道理」,也非「武斷的」,而是為了公眾利益所訂的。在歐幾里德分區管制受認可以後之60多年以來,分區管制之理念不斷地被應用、修正、以更符合各地區環境保育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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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歐幾里德分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