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罰科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á kē |
解釋:
凡會試已中之卷,復經磨勘察出有犯規之處,則罰停殿試一科或二科。《六部成語註解.禮部》:「罰科:已經中式之舉人與進士其試卷經磨勘有犯規者,重則斥革,輕則罰科,舉人罰停會試,進士罰停殿試,所罰以所犯大小定輕重科數。」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罰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