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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囚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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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zòng qiú |
解釋:
1.釋放囚犯。《初刻拍案驚奇》卷二○:「縱囚越獄,典守者不得辭其責!」 2.表示德政的行為。舊史載有官府暫時釋放囚犯返家,並限期歸獄之事,以作為德政或政治清明的表象。如漢代馬援、晉代曹攄等,其中又以唐太宗最為著名。唐太宗曾釋放死刑犯三百餘人,使暫還家,後囚犯都如期自歸,因而全被赦免。見《新唐書.卷五六.刑法志》。宋人歐陽修曾撰寫〈縱囚論〉,譏論此事的不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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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縱囚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