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把麻 - 教育百科
ˇ
ˊ
  • 漢語拼音 bǎ má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bǎ má
解釋:
唐代以麻紙繕寫詔敕,宣詔時指定專人在旁提示斷句,以免出錯,稱為「把麻」。《太平廣記.卷一八七.呂溫》:「通事舍人宣詔,舊命拾遺團句把麻者,蓋謁者不知書,多失句度,故用拾遺低摘聲句以助之。」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一○:「蘇子容詩云:『起草才多封卷速,把麻人眾引聲長。』」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把麻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