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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協約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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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tuán tǐ xié yuē |
解釋:
雇主或有法人資格之雇主團體,與有法人資格之工人團體,以規定勞動關係為目的,所締結之書面契約。也就是工會與雇主間就工資、工時、福利、休假、獎懲、禁止罷工、僱用流程、違約賠償、經營權與勞動權的相互尊重等雙方為關切的事項,經談判而達成的共識,並將其訴諸文字的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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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團體協約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